民法第969條:「稱姻親者,謂血親之配偶、配偶之血親及配偶之血親之配偶。」
血親包括直系血親(祖父母、父母、子女、孫子女);旁系血親(兄弟姊妹)。
血親之配偶,例如大嫂、姊夫、妹夫、弟媳。
配偶之血親,例如丈人(母)、小姨、小叔。
配偶之血親之配偶:例如繼父(母)、連襟、妯娌。
所以:配偶(夫妻)間是哪一種親屬關係?親家間(夫的父母與妻的父母)有沒有親屬關係?
民法第969條:「稱姻親者,謂血親之配偶、配偶之血親及配偶之血親之配偶。」
血親包括直系血親(祖父母、父母、子女、孫子女);旁系血親(兄弟姊妹)。
血親之配偶,例如大嫂、姊夫、妹夫、弟媳。
配偶之血親,例如丈人(母)、小姨、小叔。
配偶之血親之配偶:例如繼父(母)、連襟、妯娌。
所以:配偶(夫妻)間是哪一種親屬關係?親家間(夫的父母與妻的父母)有沒有親屬關係?
陳濟舟《永發街事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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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要忘記上帝
捍衛你的榮譽
此外,沒有人會要求你更多。
《刻在一所諾特海姆房子中的中世紀銘文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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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影《奧本海默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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